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来源:产品2 日期:2023-11-14 10:28:24 浏览量:21次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均可以报考。

  3. 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是否能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国 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 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留学回国人能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其中,2019年1月1日至面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留 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和《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 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于面试前向招录机关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 服务中心网站()查询。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若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近年来,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已经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畅通了基层公务员向上流动的渠道。为此,中央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不再面向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按 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在艰苦边远地区适当降低进入门槛”的决定,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录用工作的意 见》规定,今年继续对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县(区)级及以下机构职位,单独或者综合采取了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限制、适当调整年龄条件、不限制工作年 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降低进入门槛,同时,从中拿出少数的县(区)级及以下机构职位面向本市、县户籍或在本地长期生活、工作的人 员招考。

  《招考简章》中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者所获得的最高学历。社会在职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如,《招考简章》中要求限本科学历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业和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在省级及以上机关借调(帮助)工作的经历和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11.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有被借调到县级及以上机关或者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就读全日制研究生等情形的,相关工作(学习)时间是否计入服务年限?

  如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有被借调到县级及以上机关或者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就读全日制研究生等情形的,借调(帮助工作)时间和就读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在岗服务时间累计不满一个服务期的,不能享受定向招考政策,不得报考定向招考职位。

  12.参加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四项目的人员是否能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参加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四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13.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不是能够报考定向招考职位?

  根 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关于促进新时代退伍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规定,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以报考定向考录服务基层项目人 员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定向职位计划。报考定向职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于面试前,向招录机关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士官退出 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并由县级及以上退伍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省级及以上公安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报考年龄条件按照公务员报考年龄规定执行。

  市(地)级及以下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报考年龄条件为,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即1989年10月以后出生),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84年10月以后出生)。

  报考公安特警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即1994年10月以后出生)。

  司法行政部门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一线干警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即1989年10月以后出生),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招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84年10月以后出生)。

  15.如果报考者在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时符合报考条件,但在招考过程中,被地方机关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如何处理?

  报考者在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地方机关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应当如实报告情况,并中止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的行为,招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或者公示人选。

  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21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外,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相关基层工作经验等)均应在2020年10月前取得。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在招录机关对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审核检查之前,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没有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核检查的报考者,在2020年10月24日18:00以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但不可再次报考原职位。

  所有报考者均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核检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社会在职人员一般不需填写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个别招录机关有专门要求的,从其要求。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报名期间,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集中审查,确认报考者有没有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招录机关根据有关公务员录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公布的报考资格条件、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核检查,审查意见包括“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退回补充资料”和“待审核”4种情形。

  对《招考简章》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通过考录专题网站查询。

  考试考务费用以当地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为依据,详细情况请向承担考试考务工作的当地咨询,的咨询电线日以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查询。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直接与当地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的手续。

  报 考中央对外联络部、外交部、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韩语)、葡萄牙语等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人员,先 参加2020年11月28日下午进行的外语水平测试,然后参加11月29日进行的公共科目笔试,其外语水平测试成绩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一同公布。笔试成绩 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考试地点设在北京。请报考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者在网上报名 时,务必将公共科目笔试考点选择为北京。

  报 考银保监财经类职位、银保监综合类职位、银保监法律类职位、银保监财会类职位、银保监计算机类职位的人员,先参加2020年11月28日下午进行的专业科 目笔试,然后参加11月29日进行的公共科目笔试,其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一同公布。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 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考试地点设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自治区首府,不在其他城市设置考点。请以上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选择合 适的笔试考点。

  报 考证监财金类职位、证监会计类职位、证监法律类职位、证监计算机类职位的人员,先参加2020年11月28日下午进行的专业科目笔试,然后参加11月29 日进行的公共科目笔试,其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一同公布。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25%、25%、 50%的比例合成。考试地点设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自治区首府,不在其他城市设置考点。请以上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选择正真适合的笔试考点。

  报 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先参加2020年11月28日下午进行的专业科目笔试,然后参加11月29日进行的公共科目笔试,其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与公 共科目笔试成绩一同公布。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考试地点设在全国各直辖市、省 会城市和自治区首府,不在其他城市设置考点。请以上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选择正真适合的笔试考点。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职位和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职位合格分数线会有所区别。

  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

  笔试成绩公布后,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招考简章》确定的面试人员比例,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员名单。

  面试具体时间由招录机关确定,一般在2021年2月底前进行。面试内容和方式结合招考职位的工作内容、工作性质和工作特点确定。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考生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或者招录机关网站查询招录机关面试公告,也可直接向招录机关咨询。

  不是。只有《招考简章》事先公布的需要在面试阶段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才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由招录机关负责,时间、地点、考试内容及要求等由招录机关确定。考生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或者招录机关网站查询专业能力测试安排情况。

  个 别招考职位超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招考简章》确定的面试人员比例时,将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面向社会公开进行,调剂公告、职位等可以在考 录专题网站上查询。调剂结束后,进入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员名单将在考录专题网站上统一公布,有关人员不再参加原报考职位的递补。

  在京的招录机关,在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京外的招录机关,在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当地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尚未指定体检机构的,应当在市(地)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做体检。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考生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体检实施机关应当日、当场安排考生复检。

  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不是进行复检。

  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公 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外交、海关、海事、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 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应当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者项目,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 用标准执行。

  考 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不是满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招录 机关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对考察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全方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 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还有是不是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是对考生资格条件认定核实的关键环节,需要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其是不是满足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不是真实、准确、完整,有没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可以实行差额考察。考察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将在面试公告中公布,一般不高于2:1。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不唯分取人。

  公 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对考生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强制隔离 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需对考生进行体能测评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 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在本次招考中,考生有违反报考规则和管理规定行为的,将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或者按照管理权限采取纠正、批评教育、答卷不予评阅、当科考试成绩为零分、终止录用程序等方式来进行现场处置或者事后处置。

  考生有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考试作弊、扰乱考试秩序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情节较轻的,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资格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五年内限制报考的处理;情节很严重的,给予终身限制报考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上述情况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或者将视情向考生所在单位(学校)通报。

  在 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视为违反了报考规则和管理规定,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按照当科考试成绩为 零分进行事后处置。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按照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严肃处理。

  根 据《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 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了具体解释,自2019年9月4日 起施行。

  考生有违纪违规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相关情况在公务员录用考察时作为重要参考。

  中 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公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的培训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辅导班、辅导 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有关部门举 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整治、规范公培训市场,维护公秩序,着力营造公平竞争、安全有序的 考试环境。

  公 主要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这些能力和素质主要靠平时学习、工作和生活的长期积累,很难在短期内取得很大提高。考试前,报 考者应仔细阅读《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并结合职位需求和自身条件,有明确的目的性地进行准备。

  50.《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适合使用的范围是什么?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仅适用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公务员招考。

  1.请 考生使用电脑进行网上报名,推荐使用谷歌、IE、360、火狐浏览器访问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考录专题网 站,)。如使用IE浏览器,请选择IE8及以上版本;如使用360浏览器,请选择极速模式浏览。

  4.考生登录网站,一定得完成“考生注册”“完善个人隐私信息”“职位填报”等操作并点击“职位提交”按钮后,才能将信息提交至招录机关审核。

  5.为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加快报名速度,建议考生在网上报名前,先将需要填写的内容用记事本编辑录入。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表中即可。

  6.报 名截止后,考生将不可以进行注册,无法补充、修改或删除任何个人隐私信息(含考试地点),也没有办法进行职位填报和修改(含改报、职位恢复和退订)操作。退回补充资 料的考生,请在报名截止前,按招录机关要求修改或补充完所需信息后,再进行一次职位提交操作,否则招录机关将无法看到考生信息。

  7.为防止他人修改报考人员的个人资料,考生注册或登录完毕后,必须退出系统并关闭浏览器。

  通过首页的“个人中心”或“考生报名入口”注册新用户。注册前,请仔细阅读“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点击“我同意”后进行注册。考生填写完注册信息后,点击“注册”,弹出注册成功提示,完成注册。

  可以凭借注册邮箱和账户安全问题找回,请确保注册邮箱准确有效;或者请拨打技术咨询电线.保存注册信息时,没有弹出注册成功提示,怎么办?

  对不符合填写要求的信息,如手机号、密码、邮箱等未按要求填写,会有红框标注提示。出现注册信息有误的提示后,请考生查找红框标注的信息,按照红框旁的要求修改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

  有可能是考生上次登录时没有点“退出”按钮正常退出,请考生先打开浏览器清除缓存,关闭浏览器重新打开网站登录;也有一定的可能是网速慢或密码输入错误,请考生重新登录。

  一个身份证只能注册一次,不能重复注册。如果在注册中出现“该证件号已经注册过”的提示,请在咨询时间内拨打技术咨询电话。

  注 册完成首次登录后,页面弹出完善个人隐私信息对话框,点击“完善个人隐私信息”,进入“考生基础信息”页面,填写个人隐私信息;也可以在“报考职位”页面中,点击“完 善个人隐私信息”按钮,填写个人隐私信息。个人隐私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弹出是否进入个人中心页面,确认页面信息填写无误,点击“进入个人中心”。

  需要注意的是,“考生基础信息”页面中标有“*”的项目必须填写,考生填写的文字内容不能超过限定的字符数,考试地点是考生选择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地点。

  建议考生提前在首页的“相关下载”栏目中,下载《招考简章》,查看所有职位。

  (1)点击“个人中心”的“职位查询”按钮,按筛选条件进行职位选择后,点击职位列表最后的“职位说明”按钮,进入职位详情信息页面,认真查看后点击“我要报考”按钮。

  (2)在“个人中心”的“报考职位”页面,点击“职位提交”按钮,完成职位填报。

  进入“个人中心”页面点击“职位查询”或“报考职位”中的“职位填报”后,点击所选职位的“职位说明”,点击“职位收藏”按钮,此后可在“职位收藏”页面中快速找到该职位,按照职位填报流程完成报名。

  登录考录专题网站,进入“个人中心”的“报考职位”页面,查看资格审核检查状态。

  资格审核检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请考生向招录机关咨询。在此之前请不要进行退订职位或改报操作,也不要修改任何信息。

  资格审核检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审查需要一个过程,请考生向招录机关咨询。

  职位未提交前,进入“个人中心”页面点击“报考职位”后,点击“退订该职位”按钮,点击“确定”按钮,弹出退订职位成功提示,完成职位退订。

  职位提交后,进入“个人中心”页面点击“报考职位”后,点击“撤回修改”按钮,点击“退订该职位”按钮,点击“确定”按钮,弹出退订职位成功提示,完成职位退订。

  职 位提交后,资格审查状态为“待审核”的,需先点击“报考职位”页面的“撤回修改”,再点击“修改个人隐私信息”,修改后重新提交;资格审核检查状态为“退回补充资 料”的,直接点击“补充资料”按钮即可修改个人隐私信息,修改后重新提交;资格审核检查状态为“审核不通过”的,需先退订该职位才可修改个人隐私信息,但不可再次报考 审核不通过的职位;资格审核检查状态为“审核通过”的,不可修改个人信息。

  职 位提交后,资格审核检查状态为“待审核”的,需先点击“撤回修改”,再点击“退订该职位”,之后进行职位改报,并提交;资格审核检查状态为“退回补充资料”的,如 需报考原职位点击“报考职位”页面的“重新提交”按钮,如需改报其他职位先点击“退订该职位”再进行职位改报并提交;资格审核检查状态为“审核不通过”的,需 先点击“退订该职位”再进行职位改报,并提交,但不可再次报考审核不通过的职位;资格审核检查状态为“审核通过”的,不可改报职位。

  2.每台电脑不允许两个或两个以上账户一起进行报名操作,且避免多人使用同一台电脑报名。如需多人使用同一台电脑报名,建议每位考生报名完毕点击“退出”按钮并关闭浏览器(或关机重启电脑)后,下一位考生再重新打开浏览器开始报名。

  3.每次访问专题网站时,请直接输入进入,避免通过其他网站跳转的方式进入报名网站,防止进入假的“钓鱼”网站,造成个人隐私信息泄露,影响正常报名。

  “照 片处理工具”是对报考人员所需上传照片进行标准化处理的专用照片处理软件。照片上传之前均须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做处理、保存,否则就没办法完成照片上传和 后续相关操作。源照片要求:报考人员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或白底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低于295像素,高度不低于 413像素)。

  “照片处理工具”可于2020 年10月26日后下载使用。请报考人员提前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做处理。下载使用方法:登录考录专题网站-选择“考生考务入口”(或报名 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网址)-进入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系统登录页面-点击“点击下载” -按要求处理照片并保存。

  参 加公共科目笔试的报考人员,均需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一般采取网上确认的形式。网上确认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0:00至11月7日24:00,在 此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选择“考生考务入口”(或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网址)进入,通过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登录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系统,进行报名确 认。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确认流程为:“登录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系统”-“阅读报名确认须知”-“上传照片”-“选择考点城市”-“确认信息”-“缴费”。

  报考人员登录考录专题网站,选择“考生考务入口”(或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网址),进入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系统登录页面,通过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即可登录。

  报 考人员登录系统后,仔细阅读《报名确认须知》,熟悉考场规则、相关考试违法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的规定,阅读完毕后,勾选“我已阅知并同意”;点击“下一步” 按钮,跳转至查看《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页面,阅读完毕后,勾选“我已阅知并同意”;点击“下一步”按钮,跳转至查看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确认注 意事项》页面,阅读完毕后,勾选“我已阅知并同意”,点击“下一步”按钮,进行下一步操作。

  阅读报名确认须知完成后,跳转至“上传照片”页面。仔细阅读“照片要求”及“有关说明”内容。选择“照片处理工具”处理后的照片,输入验证码,点击“上传照片”,审查通过后进行下一步操作。

  照 片上传成功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跳转至“选择考点城市”页面,只有一个考点城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系统会自动选中,点击“下一步”即可完成考点 城市的选择。多个考点城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人员选择考点城市后,需点击“保存”按钮方可完成考点城市的选择;如果选择的考点城市显示“该考点 城市已满,请选择其他考点城市参加考试”,请报考人员选择其他考点城市。

  考点城市选择完成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跳转至确认信息页面。报考人员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按钮,完成信息确认操作。

  报考人员确认信息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跳转至缴费页面。报考人员确认缴费信息无误后,点击“网上支付”按钮,弹出提示信息框,点击“是,我要缴费”按钮,生成订单,并跳转至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支付操作。支付完成后,自动跳转回报名确认平台。完成网上报名确认。

  这些报考人员应关注确认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拨打咨询电话,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注: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系统的页面左下方点击“常见问题”,查看有关政策问题、考务问题、技术问题解答。

  (1)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系统前,须仔细阅读首页《重要提示》相关内容,并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个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确认须知,熟悉考场规则、相关考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的规定,并做出诚信考试的承诺。

  (3)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确认时间截止前,需按要求进行上传照片、选择考点城市、确认信息、缴费操作。网上报名确认截止后,未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未确认,无法参加考试。

  (4)为便于顺利完成报名确认,请报考人员尽量避开开通首日及结束日等高峰时段。

  (5)为防止他人修改报考人员的个人资料,报考人员登录操作完毕后,必须退出系统并关闭浏览器。

  若流程图中的操作步骤颜色为“蓝色”且标有红色“—”符号,表示该步骤已完成且不可修改。

  在报名确认时间段内,未缴费报考人员的照片可以修改,已缴费报考人员不可修改。

  报考人员上传照片过程中若出现“文件流丢失”的提示信息,请检查使用的浏览器是否为推荐的浏览器类型和版本,使用推荐的浏览器类型及版本即可解决。

  该问题是由于网络或其他因素导致支付平台支付信息无法返回报名确认系统。若银行卡确实扣款,请记录支付订单号,联系当地进行支付记录核对,无需重复缴费。

  (4)使用支付宝时,点击“支付”进入支付宝系统出现“错误代码ILLEGAL_EXTERFACE”,无法进行支付,如何解决?

  该问题是电脑安装软件环境造成的,报考人员可更换其他电脑登录系统进行支付。

  首先检查电脑是否安装并开启360安全卫士、360杀毒、腾讯电脑管家或金山毒霸等杀毒软件,如已开启,请临时退出,重试支付操作。

  如还未解决,该情况可能是由于IE浏览器安全设置造成的,请按以下步骤操作:IE浏览器菜单栏-工具选项下“Internet选项”-隐私选项卡中将倒数第二个复选框“启用弹出窗口阻止程序”取消勾选,最后点击“确定”。

  推荐在1280*1024分辨率下使用360(极速模式)、搜狗(高速模式)、IE(IE9及以上版本)、谷歌浏览器访问系统。

  减免考试费用的报考人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用的手续。

  完 成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应在2020年11月23日0:00至11月29日12: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选择“考生考务入口”(或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 印网址)进入,通过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登录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系统。仔细阅读《准考证打印须知》,阅读完毕后,勾选“我已阅知并同意”,点击“下一步” 按钮,跳转至省(自治区、直辖市)《准考证打印需要注意的几点》,阅读完毕后,勾选“我已阅知并同意”,点击“下一步”按钮,显示报考人员的准考证信息,点击 “打印”按钮,就可以完成准考证打印。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当地联系解决。

  1.必须严格遵守考试所在地的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当地及相关部门做好考试疫情防控工作。

  2.必须带齐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3.监考人员将在考前20分钟左右宣读有关的考试注意事项,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场。

  4.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答题卡印制在试卷封底内页,考生答题前请沿裁切线先行撕下,并在配套答题卡上作答。卷卡不一将影响考试成绩。

  5.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申论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作答。报考人员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

  6.严禁将手机、计算器等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有关设备带至座位,否则将按《公录用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8.不能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带出考场,不能损毁试卷、答题卡,否则按有关规定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9.不能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不能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否则按有关规定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10.必须遵守考场规则,报考人员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将按违纪违规行为解决的方法进行处理。若有答卷雷同,双方均取消考试成绩。

  遗失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

  2021年1月,报考人员可通过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在考录专题网站上查询自己的笔试成绩。

  本次考试不下发考试成绩单。报考人员确实需要的,可在2021年2月28日前向当地省级申请,由当地省级负责出具成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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