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小学和中职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产品中心 日期:2024-03-11 13:53:56 浏览量:21次

  为切实做好2022年度全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逐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稳步推进教师职称改革深入开展,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54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六人社秘〔2022〕147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今年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标准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方面技术资格条件》《安徽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方面技术资格条件》《安徽省教研、电教、师训机构(部门)教师专业方面技术资格条件》(皖教师〔2020〕7号)执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标准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方面技术资格条件》(皖教师〔2021〕2号)执行。

  根据省人社厅统一部署和要求,今年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

  正高级教师资格评审推荐工作另行通知。各县区初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由各县区自行组织开展。

  各申报单位须线上通过政务网账号注册按隶属关系和属地原则,选择单位性质和属地人社部门。申报个人通过政务网注册绑定所属单位,填写个人业绩库和申报信息并由单位审核。

  1.申报时间:9月21日-10月21日,逾期后申报功能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新增人员申报。

  3.申报流程: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在“资讯中心”下方“专题专栏”中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该系统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下方“安徽政务服务网”,输入相应账号、密码、验证码进行登录即可。登录前请先在“职称申报”网页右上角下载普遍的问题解答和操作指南,按照说明逐步进行操作。

  申报人进入申报职称选择页面,根据评审计划设定并结合本人申报情况,选择申报专业和申报职称,并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录入个人基础信息、工作经历、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年度考核、附件上传等。

  1.个人申报。申报人须将所有需个人上传的申报材料按系统要求,通过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录入个人业绩库并提交,经单位审核通过后,再进行职称申报。破格申报高级教师的,需提前线下完成破格审核,将省人社厅审核通过并盖章的《破格申报专业方面技术资格审批表》扫描上传。

  2.单位推荐。申报学校要按照评审资格条件以及《六安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材料申报指南(试行)》的要求,对申报相应职称人员的职评材料来严格审核把关,对其思想政治及师德表现、任期内工作量、出勤情况、班主任等工作情况、每学期教学计划、教学设计及教学完成情况、每学期听课评课情况、任期内开展公开课情况等进行认真审核把关,本着“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如实填写《中小学教师申报专业方面技术资格材料鉴定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申报专业方面技术资格材料鉴定表》并签字。

  申报单位管理员对本单位线上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并负责上传《单位公示证明》《中小学教师申报专业方面技术资格材料鉴定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申报专业方面技术资格材料鉴定表》以及《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或非在编证明)等材料。

  3.逐级审核。申报单位线上提交的申报材料,由教育部门受理,并负责上传《六安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考评课评分汇总表》。申报高级教师职称的,由各县区申报单位按县级部门审核→市级部门审核→市评审组建单位逐级审核;市属申报单位按市级部门审核→市评审组建单位逐级审核。申报一级教师职称的,由各县区申报单位按县级部门审核→市级部门→评审会组建单位逐级审核;市属申报单位按市级部门审核→评审会组建单位逐级审核。县级部门和市级部门审核期为10月1日-11月15日。市评审组建单位受理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下午17:00。

  上述部门须在规定的审核期内,完成所有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并提交审核,逾期后,提交申报功能将自动关闭。各审核部门在审核时,可对不符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告知原因,申报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补充完善后重新提交申报。

  4.上传委托评审函。县区人社部门在线审核完成所有申报人员材料后,导出委托评审函并打印盖章后上传系统(委托评审函中含本县区所有申报人员);市属申报单位审核完成所有申报人员材料后,导出委托评审函并打印盖章后上传系统(委托评审函中含本单位所有申报人员)。

  (1)《专业方面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系统自动生成并经各级教育、人社部门审核通过,A4纸双面打印,逐级审核盖章,2份)。

  (2)上一学年原始、完整的教学设计,并从中自选2-3课时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教学设计。

  以上材料装成一袋,具体报送时间另行通知。其他申报材料一律按系统要求以原件名称命名(如“继续教育证书”“骨干教师证书”等)后,进行线上提交,同时将相应纸质申报材料交由各县区教育部门或市属学校(单位)集中统一保管,以备必要时线下核查,待评审活动结束后退回申报人。

  (3)《六安市2022年度申报中小学教师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六安市2022年度申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

  (一)关于岗位设置和管理。岗位比例的确定,严格按照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完善全省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意见》(皖人社秘〔2016〕317号)的规定执行。各地、各校要在规定的结构比例限额内,结合事业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科学设置岗位,加强岗位管理和监督。全方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须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推荐工作。其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数不超过学校副高级职数的5%,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数不超过学校中级职数的10%。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局属各单位一定要严格审核和把关,不得超结构比例推荐申报。

  (二)关于少先队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称评审。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2〕69号)规定,按照现行中小学教师专业方面技术资格分学科评审的办法,增设“少先队活动”“心理健康教育”专业科目。

  (三)关于城镇教师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城镇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称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支教)1年以上的经历。支教人员支教期间任教学科可以不限,需提供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局属单位安排支教工作的文件、受援学校的鉴定材料(或年度考核材料)、任职任课表、授课计划及学生原始成绩表;城镇中小学教师有在乡村或薄弱学校任教满1年以上的,提供《城镇学校教师支教或在乡村学校任教情况登记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实践和调研的,须提供相关的实践(调研)报告和鉴定材料。

  (四)关于考评课。考评课必须是一节完整的课堂教学,是2022年1月1日以后进行的;申报高级教师人员考评课全程录像由县区教育局或局属单位统一保管备查。

  (五)关于任职年限的计算。职称任职年限或任职时间均按周年计算(如,2017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基本任职年限)。

  (六)关于乡村学校教师申报职称倾斜政策。按照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皖教秘师〔2019〕70号)精神,落实乡村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倾斜政策。

  (七)关于援派教师参加职称评审。认真贯彻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关于逐步加强援疆援青专业方面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67号)精神。严格落实好“援疆”“”“援外”“援青”“扶贫”专技人才“同等条件下第一先考虑”的政策,从2020年起援派期为3年的,期满后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别职称。

  (八)关于评审费用。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的规定执行。户名:六安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账号:4,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六安人民路支行。转账时务必注明转账单位,并在备注栏注明2022年职称评审费。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格外的重视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严格执行评审标准。各校要成立考评组,组织申报人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教师专业方面技术资格条件和有关文件精神。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教师的师德素养,把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首要条件。特别是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准则,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搞有偿补课等行为的申报人,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并按规定严肃处理。各地、各校要对照评审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做全面考核,注重考察申报人的工作业绩和申报材料的积累过程,防止发生弄虚作假行为,切实将确有真才实学,师德高尚,教书育人成绩非常显著,专业方面技术水平已达到任职条件的人选推荐出来。

  (二)严格规范程序。各地、各校要按照《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开展职称评审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实际完善本地、本校的具体评价标准条件和评审推荐机制。严格按照个人申报、学校民主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各级评审委员会评审并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流程进行。因县区工作不到位,把关不严,导致举报投诉较多的,将视情予以通报。要坚持业内评审和同行评价,完善专家评审制度,保证评审专家的权威性、代表性。

  (三)严格材料审查。各地、各校要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各种表格填写的内容、各种证件进行逐条逐项审查核实,查验是否真实、齐全、规范,凡是要求学校填写的内容不得由申报人本人填写。特别要注意对有关证书及教育教学能力、业绩、教研科研论文等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材料的真实有效。学校要对申报人的德、能、勤、绩作出综合评价,推荐意见填入评审表“学校推荐意见”栏。坚持“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

  (四)严格公示制度。各校必须公示申报人所有的申报材料,其中《中小学教师申报专业方面技术资格材料鉴定表》应在学校公告栏张贴,充分的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各地、各校要及时调查核实,认真处理,对有争议的材料,一律不得上报。用人单位公示后,出具《单位公示证明》;对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所在单位将公示的详细的细节内容(材料)、结果填入评审表的“申报材料公示情况”栏内。

  (五)严肃工作纪律。教师在申报职称时,应如实填报、提供有关证书和材料,不得以任何借口作假或伪造材料,并填写《个人申报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一经查实,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4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撤销申报资格,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对包庇、纵容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

  (六)强化监管服务。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实行网上全流程申报评审,各地各校要深入细致地开展宣传和服务工作,特别是对乡村偏远地区教师申报职称,要耐心、细致做好服务。各地要认真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做好审核、复核等工作,要积极主动,靠前服务,严禁在工作中出现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现象,违者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市有关部门对各地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开展督查,重点督查申报、考核、公示、推荐、评审等重点环节程序是否规范,执行标准是否准确,工作是否主动等,并适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六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小学和中职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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