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导游服务让出游更适意

来源:行业动态 日期:2024-04-05 12:09:46 浏览量:15次

  新版国家标准《导游服务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自4月1日起施行。《标准》在导游本质要求、服务要求等方面做了重组与优化。针对诈骗、钳制旅行者消费乱象,明晰导游不应向旅行者兜销物品或诱导、诈骗、逼迫、变相逼迫旅行者购物。

  导游在人们的旅行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人物,人们在旅行中能否身心愉悦,某一些程度上取决于导游的服务水平。我国旅行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令和法规都对导游的从业要求和服务内容作出了许多规则,导游有必要依法依规持证上岗,严格遵守相关工作道德标准。

  从实际看,现在各地导游的服务技术和工作本质有了很大提高,但仍良莠不齐,一些导游为了谋取私利,使用本身信息优势,诈骗游客、强制购物的状况时有发生,这不只损害了游客利益,并且会损坏旅业的健康发展。一起也要看到,当时人民群众对旅行的需求日益多元,这对导游的服务内容和质量都提出了更新更加高的要求。在此布景下,进一步标准导游服务活动,提高导游服务专业化水平,显得必要且重要。

  此次《标准》为导游服务内容拟定了更详尽标准,划出了更明晰红线,不只对导游服务、突发事件处理等方面做了全面标准,并且拓宽导游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并对导游本身的本质才能等作了进一步要求。《标准》添加“游客为本,服务诚恳”的旅业中心价值观要求,提出在旅行过程中,导游应留意旅行者意向,及时提示旅行者如厕,关怀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等等。这些精细化的服务标准,让导游对游客予以更多关怀与陪同,无疑会给游客带来更杰出的服务体会。此外,添加导游组织购物活动的相关制止性要求,有助于保证游客的合法权益,让游客在旅行中更安心定心。

  导游展现着旅业的形象,肩负着使游客愉悦身心、丰厚履历的责任。期望相关从业人员都能在《标准》的指引下,逐渐的提高本身业务本质和工作技术,坚决根绝各类旅行消费乱象,结合当下旅行商场的特色和游客需求,为游客供给更具个性化和差异化的服务,让每一名游客都能享受到愉快、适意的旅程。(林楠特)

上一篇:向心而行 重新出发
下一篇:《导游服务规范》国家标准修订解读